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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树人登峰班”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3-11-03 浏览次数:

为推动人才个性化培养,推进开展研究型教学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“树人登峰班” 实施学业导师制。在登峰班学员培养过程中,选聘教师担任学生指导教师,为学生学业发展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,是实现学生个性化成长的一种教育管理模式。为切实开展此项工作,特制订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1. 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,使专业教师更加关注大学生的思想、学业规划和学术研究等环节,引导登峰班同学更好成长。

2. 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,让学生在接受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中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

二、学业导师的聘任条件

1. 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。

2. 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体系,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,熟悉教学规律。

3. 关心学生,能针对学生思想和心理特点,引导学生在我院学习期间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。

4.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。

三、学业导师的聘任程序

1. 学生可根据“登峰班导师名录”在各专业学院网站的师资队伍一栏了解学业导师的基本情况,主要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学历、职称、研究方向、专长及科研成果等。

2. 学生填写“学业导师双向选择表”,自主选择导师。

3. 导师在学生的“学业导师双向选择表”上签字确认。

4. 每位导师原则上每学年需指导1位学生;高级职称教师每届限2人。

5.导师配备原则上在登峰班选拔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,指导周期按《浙江树人学院“树人登峰班”学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四、学业导师的职责及工作方式

(一)工作职责

1. 思想引导

引导学生追求远大理想并树立崇高信念,引导学生继承优良爱国传统、弘扬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,引导学生领悟人生真谛、创造人生价值。

2. 学术引导

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、科研能力和科研素养,提倡导师带领学生参与科研课题研究、学术论文的写作;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;指导化学、生物、食品和环境类专业的学生完成毕业论文。

3. 学业规划引导

对学生考研、出国深造等方面进行指导。

(二) 工作方式

学业导师指导工作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课题研究、学科竞赛和毕业论文等环节的指导,当面指导与网络、电话等方式相结合进行。

(三) 安全职责

学生在从事指导老师的研究课题期间,学生的安全实行导师负责制。

五、学生的职责和要求

学生要明确自己在学业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发挥着主体作用,要勤奋学习专业知识,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及组织的活动,积极主动找导师沟通和交流,配合导师开展并完成各项指导工作。

六、学业导师的考核与管理

在教务处的指导下,由交叉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,每学年考核一次。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及不合格三个层次,优秀名额不超过导师总人数的30%。考核优秀的导师,予以表彰。考核合格以上的导师,按学生数量以600元/生/学年获得研究院分析测试费补贴。考核不合格,停止导师招生一年。研究院将该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评优、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。

七、学业导师的组织领导与管理

由交叉科学研究院负责管理导师制工作,定期召开导师例会,听取工作汇报,交流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,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切实做好导师的选聘、年度考核、经验总结与评优等工作。

本办法由交叉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